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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34个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通过总数达到125个

2017-12-01 河北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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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河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石家庄召开。会议认定我省34个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至此,我省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的县(市、区)达到125个。省政府副省长李谦,国家督导检查组组长、国家督学、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出席反馈意见会。

今年我省共有36个县(市、区)申报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其中有2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未通过材料审核。11月26日至12月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通过审核的3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河北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督导检查组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51所,其中小学157所、初中108所、一贯制学校16所、完全中学5所、教学点56个,特教学校9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36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21622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王定华代表国家督导检查组反馈了督导意见。意见认为,接受实地督导检查的34个县,学校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实验室个数、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学校计算机生机比、生均图书、教职工与学生比、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在校生年巩固率等基本达到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评估标准;小学、初中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数等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县级人民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等4个方面17项指标中的得分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

督导检查组对河北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态势良好。督导检查组对我省构建推进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关爱特殊群体、及时补充培养教师、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强化立德树人、促进智育发展、推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主要做法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导检查组还对我省今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二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提高均衡发展水平。

李谦副省长认真听取了督导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对督导检查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敬意和感谢。他指出,在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的指导支持下,我省以县为单位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要以督导检查为契机,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健全教师长效补充机制,重点解决好部分城区“大班额”“大校额”、师资结构不合理不均衡、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战。

李谦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解决教育资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有力抓手、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工程,只争朝夕,奋发作为,完成好中央交给的重任,回应好人民群众的期盼。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健全监测和复查机制,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贡献。

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副厅长李胜利、总督学韩爱丽出席督导检查反馈会。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9个设区市分管负责同志、教育局长、教育督导室主任,34个受检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教育局长,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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